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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无锡市司法局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8-03 10:0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16-00030
发文日期
2016-08-03
公开日期
2016-08-0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决算,收支,政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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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5年度无锡市司法局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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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5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09〕81号),设立无锡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五)加强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管理工作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研究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管理、指导全市的人民调解和大调解工作,承担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归口管理无锡市律师协会、无锡市公证协会、无锡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无锡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

(十三)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的领导。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二)下属单位: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无锡市锡城公证处、无锡市梁溪公证处、无锡市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1.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建设。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筹建市医患调处中心,建成独立第三方医患纠纷调处机构。

3.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全市县(市、区)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建成率达80%。推动符合政策条件的两类人员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按1:15配齐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

5.完成无锡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相关重点工作任务。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智慧无锡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9.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2015年度无锡市司法局决算公开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司法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988.6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2.67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2988.64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2988.64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482.67万元。

(二)支出总计2988.6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667.0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机关及参公单位保障机构运行、开展司法行政管理业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2. 医疗卫生(类)支出 114.26万元,为司法局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3. 住房保障(类)支出 207.37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机关及参公单位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司法局本年收入合计298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8.6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司法局本年支出合计2988.6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司法局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988.6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2.67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无锡市司法局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88.6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2.67万元

无锡市司法局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88.64万元,支出决算为298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

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984.58 万元,支出决算为198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14.26万元,支出决算数11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207.37万元,支出决算数20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司法局本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309.2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59.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9.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司法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4.8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3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9%;公务接待费支出 1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4.88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4.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12万元。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600人次。主要为接待外省、市相关单位及司法行政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4.63万元,全年召开会议120个,参加会议1200人次。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9.7万元,全年组织培训10个,组织培训990人次。主要为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等其他培训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7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3.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2.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1.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业务用车1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司法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行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015年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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