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互动交流/来信办理平台/热点问题汇编

父母出资为自己购置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15-12-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无锡市司法局版权所有 无锡市司法局主办

苏ICP备09024546号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  网站标识码:3202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