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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上班就有加班费吗?

发布时间:2015-06-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每周工作6天、但每周的工作时间并未超过40小时,职工在周六上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在实务中向来有争议,不同的裁决机关对此也有不同的认识。原劳动部《<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第一条规定:“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可此可见,用人单位根据规章制度规定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不违反相关规定,职工星期六上班不属于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对此,江苏省劳动保障厅于2007年1月12日公布的《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07]1号)第六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所以,本案中公司无需支付加班费。

 

律师提醒

每天工作不能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能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用人单位在遵守这三个限制的条件下,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灵活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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